公告:

很多人私訊粉專問我問題,我非常歡迎,我知道無助的感覺.但是,請務必自己先看完文章後再提出不明白得疑問,不要一開口就問我流程怎麼樣,我這裡寫得清清楚楚.我不是服務臺,幫助你不是我的義務,請你在私訊我的時候要有禮貌哦!!

(P.S 如果你在下面留言我沒有回覆,請私訊粉專,勿私訊個人facebook/申請加入社團,謝謝.)

🔍FB社團:台馬媳婦女婿同學會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70248226987531/

備註:社團有人分享自製流程圖、代辦資訊等等

最下方是網友回饋留言,那些都是實際經歷,就供大家參考new!

 

終於完成繁瑣的結婚流程

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下,讓有想要和台灣人結婚的馬來西亞人參考 (資訊還是以官方網站為主,官網的會隨時更新喔!)

以下是2016年4月在台辦理結婚登記的流程

2017年1月在馬辦理補登記流程

先在台灣登記註冊,後回馬來西亞補登記

 

第一關  第一步驟:申請單身證明(僅馬方一人前往辦理即可/委託家人代辦亦可)

⚠️只有吉隆坡Putrajaya的JPN才能夠辦理

1.註冊局( JPN ,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  -申請單身證明(英文本)

Lot 2G5, Presint 2, 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an, 62100 W.P.Putrajaya

Tel: 03-8880 7000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 0800-1300

(中間午休)               1400-1700

網友補充:

1. JPN每個星期三都會辦理新人註冊結婚, 等待叫號的時間有點久
2.建議要帶剛好的零錢, RM 4 (宣誓用的), RM 5 (單身證明用的), 因為我是第一個, 她們都沒零錢, 等我找好零錢, 櫃台已經先辦理有準備好錢的人
3.宣誓室的宣誓只有到中午, 下午的宣誓需要到法院

 

  • 服裝:長褲、長裙,有袖上衣,包鞋。(🈲️ 拖鞋及短褲)
  • 所需文件:
  1. 馬方身份證正本 一份
  2. 馬方身份證影本 一份 (正反面,印在同頁)
  3. 台方護照影本一份 (照片及簽名頁,印在同頁)
  • JPN的二樓,婚姻註冊單位(如果找不到可以問一樓的警衛),到一號櫃檯領取單身證明( Single Status Certificate )申請表格及宣誓書。
  • 完成填寫表格,再拿回去一號櫃檯領取號碼牌。
  • 到JPN一樓宣誓室。領取號碼牌,到你的時候,把從註冊單位領取的宣誓書(Surat Akuan Bersumpah )交給宣誓官簽名蓋章。 費用:RM 4 
  • 宣誓結束,回到二樓,把申請表格和宣誓書交給一號櫃檯服務人員。費用:RM 5 ( 目前好像是漲了RM5)
  • ⚠️單身證明的有效期限為150天。(務必記得檢查姓名、日期、蓋章是否正確及齊全。

2.法院 ( Istana Kehakiman ) -翻譯單身證明(中文本)

Lot 3G3, Istana Kehakiman , Precint 3, 62506 Putrajaya (在註冊局後斜對面)

  • 警衛問的話,就說要翻譯文件,在法院二樓(調節委員會那間)。
  • 找林先生(LIM SHYH SENG),說要翻譯單身證明,費用: RM 30 
    林先生電話:016-2329086, 建議要去之前先打電話問他是否有在,避免白跑一趟 
  • 約15分鐘的時間可領取
    (有網友2017年5月17日留言告知,林先生翻譯之文件已經不被MOFA承認,原因不明)
      (有網友2017年8月18日留言告知,林先生已經沒有承辦翻譯業務了)
    (有網友2019年4月2日留言告知,林先生又開始翻譯)
  • 網友A提供:文件翻譯無須MOFA验证,直接到TECO簽名驗證即可

    網友B提供:(但是其實TECO並無直接認證的翻譯員,所以這個李小姐的聲稱只供參考,主要是給不知道要找誰翻譯的人參考看看)

李小姐的翻譯服务,聲稱受TECO直接認証的翻译員(下圖為李小姐的名片),
1)直接受TECO承认,无需再去MOFA验证中文翻译文件
2)李小姐的事務所在sri petaling的endah parade,如果找她翻译,基本上也必须亲自去到那去拿文件。
3)李小姐的事务所有點像agent的,所以找她们的翻譯服務就好,不要觉得麻烦就授權他们處理,
費用 :
RM60 漲價--> RM90

缺點:有點遠

網友C提供:

  • 李小姐在9點多 (早上) 的時候會在宣誓室的等候區後面協助處理翻譯的工作, 這樣就不用跑到法院去翻譯單身證明, 可是下午因為宣誓室沒有開, 她會在法院
  • 某網友的單身證明是自己翻譯的, 外交部不會驗證自己翻譯的文件,但是可以到 TECO 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進行驗證即可.
    ⚠️如果自己翻譯的人,還是得到法院驗證蓋章。
  • 某網友 李小姐可以幫忙全程代辦,不需要從台灣飛回去喔!( 營業時間:早上七點半後,價錢不清楚,請自行詢問)

 

3.外交部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 )- 驗證單身證明

Wisma Putra, No.1, Jalan Wisma Putra, Precint 2, 62602 Putrajaya.

  • 需要拿護照/身份證在門口的警衛亭換取出入許可證才能進入。
  • 門口進去左邊走進去,會看到櫃檯,領取號碼牌。
  • 約15分鐘的時間可領取(付錢的時候同時拿驗證好的文件),費用: RM 20

 

第一關,第二步驟:複驗單身證明(在馬來西亞複驗)

TECO 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七樓)

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55100 Kuala Lumpur . (從外交部過來不塞車的話差不多30分鐘車程)

Tel : 03-21614439, 03-21615508

Fax: 03-21610969

收件時間:星期一至五 0900-1200 (⚠️一定要在十二點以前交件,逾時不候)

發件時間:星期一至五 1530-1630

當時,我在外交部驗證完已經1145,根本來不及,就打電話去問可不可以延遲,求了一下他們才答應讓我在一點半過去交件。我當時疏忽了一點,忘記問是哪位小姐允許這樣做的,到哪裡的時候被質疑是不是我謊報,所以如果打電話要求延遲記得問服務人員的名字喔~

  • 所需文件:
  1. 馬方身份證影本一份 (正反面, 印在同頁)
  2. 台方護照影本一份 (照片及簽名頁,印在同頁)
  3. 單身證明正本
  4. 單身證明影本(可以在辦事處裡面,請警衛幫你印,RM 0.20一張)
  5. 單身證明中文譯本
  • 填寫文件證明申請表,領取號碼牌。
  • 一般是三個工作天取件,速件的話當天下午取件;費用:文件證明(正本+中文譯本) RM 126 + 速件處理費 RM 32 *2 = RM 190
  • 到台灣的任何一間法院公證人事務所(一份NT 750, 立即取件)或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一份 NT400 ,第二個工作天下午1:30後取件; 速件,一件NT 200,隔天取件。

 

第二關 ,步驟一:結婚登記、入戶口(雙方皆須到場親自辦理)

 

⚠️單身證明的有效期限:在台完成複驗後30天內辦理登記結婚,否則會被罰款喔!

⚠️關於簽證的問題:(by 某網友)

如果沒有居留證的大馬人現在婚後留在台灣,要先在國外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好【停留簽證】或【居留證】入境,入境辦理結婚之後再把居留事由變更【依親居留】。(不侷限在馬來西亞,只要是國外的駐外館處皆可。)

戶政事務所 (台灣任一間)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 0800-1730 (中間沒有午休)

 

  • 所需文件:
  1. 單身證明正本
  2. 單身證明中文譯本
  3. 馬方護照正本
  4. 台方身份證正本
  5. 台方戶口名簿
  6. 台方2寸證件照一張(換身分證用)
  • 需要證人2位,到場簽名即可
  • 費用:戶口名簿NT 30 , 換領國民身分證 NT 50 
  • 申請結婚證明書,中英文,費用:NT100/張


 

 

辦理居留證

由於我是在台留學四年,原本就持有台灣居留證(僑生身份),所以只需要到移民署進行居留原因變更,即可獲得居留證(期限一年),不需要工作證就能在台工作。
 

  • 費用:NT 1000 (一年)
  • 所需文件:
  1. 馬方居留證正本
  2. 申請表格一份(向櫃檯領取即可)
  3. 二寸證件照一張
  4. 台方身份證正本
  5. 戶口名簿正本一份
  6. 戶口名簿副本一份
  7. 馬方護照正本
  8. 居留地址證明影本一份(水電單/房契/租屋契約等等)
  9. 良民證正本 + 影本  (如果你沒有在台灣居留過,需要先在馬來西亞申請「良民證」,並且要翻譯成中文,並且拿去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
    良民證可以線上申請,好了會通知你過去拿。

         ⚠️良民證是申請停留證/居留證的必要文件

  • 由於嘉義縣移民署隔壁就是郵局,服務人員會詢問你是否要寄掛號信的方式,可以到旁邊郵局買掛號信封(一個信封NT 28 ),就不用再千里迢迢到移民署來取件。
  • 第一次申請有效期限為一年,居留證滿一年後,再延期可辦理三年有效期限;(第一次申請的時候,台方必須出席)
  • 在台居留滿5年後,可以辦理永久居留或是辦理移民,服務人員說馬來西亞人通常都是辦理永久居留居多,很少人會放棄原有的大馬國籍。

 

 

第三關 回馬補登記(在台登記結婚半年到馬來西亞補登記,超過半年罰款)

第一步驟 驗證公證結婚證書、出生證明

⚠️台方出生證明:由於出生證明是私人文件,法院驗證出生證明需要醫院驗證,如果醫院不接受傳真,則需要醫院地區的法院認證

⚠️公證結婚證書:戶政事務所申請

  • 所需文件:
    1.公證結婚證書中文本
    2.公證結婚證書英文本
    3.台方出生證明中文本
    4.台方出生證明英文本
    5.戶口名簿正本
    6.戶口名簿影本
    7.申請人身分證正本
    8.申請人護照正本
    9.申請人身分證影本
    10.申請人護照影本(正反面,印在同一頁)

 

  • 到台灣任一家法院公證人事務所
  • 同一種類型的文件,可以至多蓋5個印章,750元 半天內取件(也就是說一份到五份都是一個價錢,這部分共花了NTD1500元)
  • 法院蓋完章後再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一份 NT400 ,第二個工作天下午1:30後取件; 速件,一件NT 200,隔天取件。

 

第二步驟:複驗結婚證書、出生證明

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地址:10595 臺北市敦化北路102號8樓 (三和塑膠大樓 )
電話:2713-2626
傳真:2514-9864

 

  • 所需文件:
    1.公證結婚證書-中文本
    2.公證結婚證書-英文本
    3.台方出生證明-中文本
    4.台方出生證明-英文本
    5.戶口名簿-正本
    6.戶口名簿-影本
    7.申請人身分證-正本
    8.申請人護照-正本
    9.申請人身分證-影本
    10.申請人護照-影本(正反面,印在同一頁)

     
  • 費用:免費,立即取件
    (我是當天從嘉義上台北蓋章,前一天就打電話去問了是否可以當天取件,如果擔心的話可以提早去或是打電話詢問,才不會浪費時間)

 

JPN提供的結婚登記的所需文件new!

第三步驟:回馬來西亞補登記

服裝:長褲、長裙,有袖上衣,包鞋。(🈲️ 拖鞋及短褲)

已經修法不用到吉隆坡,柔佛州就可以辦理了

所以我是在JOHOR - SETIA TROPIKA JPN 辦理的

⚠️雙方都需出席

  • 所需文件:
    1.公證結婚證書英文本-正本
    2.公證結婚證書英文本-影本
    3.出生證明英文本-正本
    4.出生證明英文本-影本
    5.馬方身份證-正本
    6.馬方身份證-影本
    7.馬方在台居留證-正本
    8.馬方在台居留證-影本
    ⚠️如果是自動通關出入台灣的,護照上沒有入境台灣的紀錄,要記得補上舊的居留證影本
    9.馬方護照-正本
    10.馬方護照-影本
    11.台方護照-正本
    12.台方護照-影本(入境蓋章也要影印)
    13.馬來西亞結婚登記申請書一份
    14.護照照片男方女方各一張
    15.台方出生證明中文本-正本 new!
    16.台方戶籍謄本new!
  • 先到馬來西亞法院驗證蓋章(我是在柔佛新山辦的,到新山坡底的法院三號櫃檯蓋章,費用:RM4 )
    法院在POST OFFICE旁邊,以前做護照的地方旁邊
  • 到JPN拿號碼牌,把文件給負責人,差不多十分鐘後叫名字簽名,取件 ,費用:RM20
  • setia tropika 的JPN在一樓(做護照的旁邊那棟)
  • 回馬登記罰款:第一年 RM 100 ,之後每一年多加 RM 50   new!


    完成後會給兩張結婚證書,大功告成

    以上是我辦理登記結婚的程序,需要的人可以參考或者詢問喔~

  

 

 


單身證明正本: (含外交部蓋章)

單身證明中文譯本:(含外交部蓋章)

  

驗證: (在馬來西亞驗證/在台灣複驗)

 

 

以下是第三步驟所需文件及印章(一個章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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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參考一下網友的留言:

網友反饋new!

非常謝謝版主的詳細分享,我和我的大馬太太也順利在2018年10月於新山補登記完成。但中間發生了一些意外,似乎規則又有改變,在此跟大家分享。
1. 建議先去JPN拿結婚登記表格,因為台籍男方(我)不會馬來文,所以需拿那份JPN的表格到新山坡底的高等法院進行宣示認證,中文翻譯官叫Cindy,人很好,在外面等一下可以拿回認證後的JPN表格。


2. 台方的出生證明現在似乎改成在新山坡底的高等法院直接由會中文的翻譯官(一樣是上面提到的那位Cindy小姐)進行認證認證費用RM50,會花費比較久的時間,大概1小時至半天的時間。


3. 我們結束新山坡底高等法院的宣示認證和出生證明翻譯認證後回到JPN,因為我太太最後一次出境馬來西亞沒有蓋出境章,所以又到隔壁棟(Block 1)的移民署申請我太太馬來西亞出入境證明,規定要五天,我們苦苦哀求才於隔天拿到出入境文件,終於完成登記。(馬籍出境時一定要記得在海關蓋章)。


4.題外話,我們的單身證明也是拜託律師事務所的李小姐代辦,結果辦完的文件交由"順豐"快遞公司居然被寄遺失了,造成非常嚴重的耽擱與後果,所有文件重新辦理多花錢和時間之外,馬方政府還要我們出具遺失證明,那陣子真的身心俱疲,建議如果能力許可,親自辦理所有文件會更妥當。


5. 補辦登記的時候,確定需要準備台方的戶籍謄本英文版給JPN喔。(那時候我問馬來西亞友誼辦事處承辦人,他都說不用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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